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憲法理論專題研究四
SEMINAR ON CONSTUTIONAL THEORY (IV) 
開課學期
96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研究所  
授課教師
許志雄 
課號
LAW7018 
課程識別碼
A21 M1370 
班次
 
學分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四5,6(12:20~14:10) 
上課地點
 
備註
教室為社法研5。先修科目:憲法理論專題研究三(適用全校學生,含研究生)。
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
總人數上限:12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當前人權價值呈現普及化現象,我國政黨輪替後,新政府順應潮流,強調「人權立國」,亦反映出公權力對人權保障的重視。惟縱觀人權的發展,從自由權、社會權至「第三世代人權」,可以看出人權與權力之間存有微妙的緊張關係。二者既對抗又結合,在各個時代、國家與領域中呈現不同的風貌。尤其,現代國家的權力多元化,除公權力外,社會權力亦對人權造成重大影響,不容忽視。因此,兼顧公權力與社會權力,而藉權力與人權關係的釐清,以掌握人權本質,落實人權保障,乃當代憲法學的一大課題。本課程屬於人權基礎理論的研究,探討重點如下:
(一)人權與國家社會
1.立憲主義中的「人」
2.人權論中的個人、國家及社會
3.人權的普遍性與歷史性
4.國家理念與人權體系
(二)公權力與人權
1.人權與國家權力的界限
2.主權與人權
3.權力分立(立法、行政、司法)與人權
4.地方自治權與人權
5.「特別權力關係」與人權
(三)社會權力與人權
1.社會權力與個人
2.人權規定的第三人效力
3法人(團體)的人權
4.部分社會論
5.「集團權利」
(四)其他
1.國際社會與人權
2.國家人權委員會
3.人權基本法 

課程目標
權力與人權 
課程要求
本課程以討論為主,講授為輔。前四週由本人針對課程內容及相關問題,做全面性的介紹及說明。此後,每週由一位同學提出書面及口頭報告,一位同學擔任評論,其他同學共同討論。報告的主題,於第一週選定,只要與本課程相關者即可,不以大綱所列者為限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